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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与八千多员工签集体合同
转载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张玮 编辑:Kassia 时间:2008年7月25日 点击次数:  字号:    
深圳沃尔玛与8500余名员工签订集体合同
  在工会主席许德森(后中)的拍手称赞下,工会方与公司方代表成功签订了集体合同。 何俊鲁力摄
深圳沃尔玛与8500余名员工签订集体合同
  王同信接受专访时表示,此次合同签订的基础,除了严格在法律程序下进行,更是在充分听取8000多员工统一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的。 何俊鲁力摄

  南方日报 昨日,工会方首席协商代表、布吉店工会主席李翼新和公司方首席协商代表、高级人力资源总监闫冀敏分别代表沃尔玛在深圳的16家工会和沃尔玛公司在集体合同上签字。

  有别于其它,该合同是企业工会在深圳市总工会的直接指导下,与其企业高层以平等对话的姿态,集体谈判完成,共历时1年半时间。而该份涉及8500多人的合同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核心问题上均作出约定,标志着经过多轮协商的沃尔玛集体谈判取得重大突破,而集体协商制度也在沃尔玛正式确立。

  近7成沃尔玛工会会员赞成合同

  昨日下午,沃尔玛中国总部工会及深圳区15个营运单位的工会与沃尔玛公司在深圳市总工会举行了集体合同签字仪式。据市总工会法律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体谈判是工会代表维护职工利益,促进企业发展的基本方式。作为世界企业500强之一的沃尔玛自2006年8月4日凌晨在深圳成立工会后,集体谈判的开展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即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市总工会也随即在全国首先启动了沃尔玛的集体谈判工作,并就此事同沃尔玛中国总部多次磋商。

  与此同时,市总工会帮助沃尔玛在深的各个工会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员工的利益诉求。在与沃尔玛达成了谈判的基础协议,立即组织其在深的所有工会通过民主程序,推举成立由48名工会主席、委员和员工代表组成协商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出10名协商代表和首席协商代表,而沃尔玛公司也派出相应的协商代表。

  经过两轮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于7月21日签订集体合同(草案),并于7月22日至7月23日,在沃尔玛16个深圳工会分别召开员工大会,表决通过该合同。据工会方首席协商代表李翼新介绍,公司90%以上员工均加入工会,表决中,8000多工会会员里有近5500人投了赞成票,占总人数的66%。

  集体合同约定沃尔玛员工年工资平均增长9%

  据了解,这份涉及8500多人的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和员工培训等五个方面。其重点包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每年12月工会与公司就下一年度工资整体增长幅度进行协商;2008年、2009年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为“9+1”,即工资平均增长9%,同时公司提供1%用于升职和特别调薪;公司的最低工资要明显高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沃尔玛工作满三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集体合同作为公司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的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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