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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逃犯约电视台主持人自首
转载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吴亭 编辑:Kassia 时间:2008年7月25日 点击次数:  字号:    

  结怨17年表外甥杀表舅

  33岁的杨新村是山东章丘人,2007年5月,来到劲松一工地打工,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了他的“冤家”郑某。郑某是杨新村的表舅,但杨新村和郑某的关系十分紧张。原来早在杨新村16岁那年,两人发生口角,杨新村的鼻子和嘴都被郑某打破了,两个人因此结怨。时过境迁,但杨郑二人的关系却日趋紧张。据杨新村介绍,2007年5月28日晚,他准备回工棚睡觉,没想到郑某占据了他的床位,还给了他一拳。杨新村抄起身边的改锥,照着郑某扎去,随后逃离现场。但他直到自首时都不知道郑某已经死亡,他默默地说着:“我只想教训他一下,不想杀死他。”

  卖掉剃须刀凑路费自首

  在一年多的逃亡中,杨新村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他当过厨师,卖过废品;睡过草坪、桥洞、荒地,内心几近崩溃。他想过自首,但是没有勇气。后来,他无意中在电视上看了两次《谁在说》节目,觉得主持人很可信,于是下了自首的决心。

  7月15日给《谁在说》打电话时,杨新村已身无分文。他把剃须刀抵押给公用电话亭的老板,拨通了热线。随后他以5元钱的价格卖掉了剃须刀,再捡了几个瓶子卖了7元钱,杨新村就拿着这12元路费从双井赶往节目组。当见到王芳时,他身上仅剩1元了。

  正值中午,节目组给杨新村买了盒饭,刚开始他还有些不好意思,但看着香喷喷的饭,他憨厚地笑着说:“那我就不客气了啊。”原来,杨新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这个盒饭是他几天来唯一的一顿美餐。吃过饭,杨新村再次做出了一件让人意外的事情,他要把身上仅剩的这1元钱交给节目组,因为他不好意思白吃别人送的饭。

  王芳说:“我觉得杨新村不像一个杀人犯,但他性格有些偏执,容易激动。”据王芳介绍,今年年初,杨新村曾用卖破烂得到的5元钱帮助了一个小女孩,而那时他兜里只有1.7元了,“我问杨新村万一这个女孩骗他怎么办,他说,他觉得这孩子可怜,不像。”

  记者从公安部网站了解到,杨新村为B级通缉犯。负责侦查杨新村案的警官表示,杨新村确已投案自首,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律师:杨新村自首保住性命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雁峰分析说,除非情节特别恶劣,一般来说,根据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虽然杨新村寻求了媒体帮助,但他的自首行为没有疑义,这样他至少可以保住性命了。张律师表示,如果法院判定杨新村为死缓或者无期,那么在服刑过程中,他表现良好的话,很有可能死缓变无期,无期变有期,杨新村仍有再见“鸟巢”的一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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